本公司代理之日本幸和製作所及日本利其爾株式會社帶輪助步車,依據衛生福利部於112年8月15日,以衛授食字第1121606039號公告,訂定"特定醫療器材品項應符合之規格 檢驗方法及性能"及113年3月26日"113年度第一次醫療器材法規及管理溝通討論會議"規定,自113年9月1日起暫停展示及銷售。 特此公告